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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基金投资人

基金投资在获取收益的同时存在投资风险。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基金的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二)基金与股票、债券、储蓄存款等其它金融工具的区别


基金股票债券银行存款
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信托关系,是一种受益凭证,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后成为基金受益人,基金管理人只是替投资者管理资金,并不承担投资损失风险管人名称
所有权关系,是一种所有权凭证,投资者购买后成为公司股东注册地域
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债权凭证,投资者购买后成为该公司债权人
表现为银行的负债,是一种信用凭证,银行对存款者负有法定的保本付息责任
所筹资金的投向不同
间接投资工具,主要投向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
接投资工具,主要投向实业领域
接投资工具,主要投向实业领域
间接投资工具,银行负责资金用途和投向
投资收益与风险大小不同
投资于众多有价证券,能有效分散风险,风险相对适中,收益相对稳健
价格波动较股票大,高风险、高收益
价格波动较股票小,低风险、低收益
银行存款利率相对固定,损失本金的可能性很小,投资比较安全
收益来源
利息收入、股利收入、资本利得
股利收入、资本利得
利息收入,资本利得
利息收入
投资渠道
慕全管理公司及银行,证差公司等代销机构
证券公司
债券发行机构、证券公司及银行等代销机构
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

1、依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和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2、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基金。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6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但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例不符合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规定的为混合基金。这些基金类别按收益和风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即股票基金的风险和收益最高,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和收益最低。

3、特殊类型基金。

(1)系列基金。又被称为伞型基金,是指多个基金共用一个基金合同,子基金独立运作,子基金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转换的一种基金结构形式。

(2)避险策略基金。是指通过采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保证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是在锁定下跌风险的同时力争有机会获得潜在的高回报。

(3)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通常又被称为交易所交易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s,简称“ETF”),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isted Open-ended Funds,简称“LOF”)是一种既可以在场外市场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又可以在交易所(场内市场)进行基金份额交易、申购或赎回的开放式基金。

(4)QDII基金。是一种以境外证券市场为主要投资区域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可以用人民币或美元等外汇进行认购和申购,在承担境外市场相应投资风险的同时获取相应的投资收益。QDII基金与普通证券投资基金的最大区别在于投资范围不同。

基金评级是依据一定标准对基金产品进行分析从而做出优劣评价。投资人在投资基金时,可以适当参考基金评级结果,但切不可把基金评级作为选择基金的唯一依据。此外,基金评级是对基金管理人过往的业绩表现做出评价,并不代表基金未来长期业绩的表现。

本公司将根据销售适用性原则,对旗下基金产品进行进行风险评价。

国际上几家主要的基金评级咨询机构有晨星公司(Morningstar)、理柏公司(Lipper)等,国内目前从事基金评价的机构有银河证券基金评价中心、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

由于基金评级涉及到对基金风险程度和星级的认定,各评级机构都有其独特的评级方法。例如:晨星公司首先对基金进行分类,再按类别衡量基金的总回报率和计算风险调整后收益指标MRAR(Morningstar Risk-Adjusted Return),最后采用星级评价的方式,根据风险调整后收益指标,对不同类别的基金分别进行评级,划分为5个星级;银河证券则是首先在基金分类的基础上确定符合评级条件的基金,然后通过同类基金在最近一年的收益评价、风险评价给出组合性状的描述,依据风险调整收益评价结果,对同组基金经理的相对表现,分别针对不同的评价期,给出不同阶段的基金评级,也是划分为5个星级。

1、投资人应认识到基金星级通常是以基金过往业绩为基础的定量评价,旨在为投资人提供一个筛选基金过程的工具,是对基金进一步研究的起点,不应视作投资基金的建议。

2、具有高星级的基金并不代表该基金未来就能取得良好的业绩,基金未来表现仍具有完全的不确定性,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市场波动、投资组合变动等影响。

3、由于每个投资人的投资目标、投资周期和风险承受能力有所不同,即便基金具有高的星级,也不等于其就适用于每个投资人的基金组合。

4、由于基金星级是针对同类型基金的比较,因此不同类型的基金,不能单纯用星级来比较优劣。

基金费用一般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基金投资人自己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和基金转换费。这些费用一般直接在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或转换时收取。其中申购费可在投资人购买基金时收取,即前端申购费;也可在投资人卖出基金时收取,即后端申购费,其费率一般按持有期限递减。另一类是在基金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信息披露费等,这些费用由基金承担。对于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的货币市场基金和部分债券基金,还可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一定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0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三)依法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六)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七)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八)基金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三、基金投资风险提示

(一)、基金投资风险提示

1、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2、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3、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旗下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5、本公司将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并根据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推荐相应的基金品种,但我公司所做的推荐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投资基金的风险。

(二)网上交易特有风险提示

基金网上交易存在风险,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互联网是全球公开网络,并不受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途径不是完全确定的,可能会受到非法干扰或侵入。在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未经许可的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渠道获得或篡改。

2、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他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不完全、数据错误等情况,从而使交易出现错误、延迟、中断或停顿。

3、因地震、火灾、台风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脑故障等原因可能造成投资人的经济损失。

4、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分析、预测性的参考资料)可能出现错误并误导投资人。

5、投资人的基金网上交易身份可能会被泄露、仿冒或因投资人自身的疏忽造成账号或密码泄露,可能给投资人造成损失。

6、投资人使用的计算机可能因存在性能缺陷、质量问题、计算机病毒、硬件故障及其他原因、而对投资人的交易登陆、交易时间或交易数据产生影响,给投资人造成损失。

7、其他可能导致投资人损失的风险或事项。

上述风险所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均应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我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人有权通过第三方对我公司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

投资人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的协议与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请投资人慎重选择,并妥善保管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基金账号、账户密码和证书等身份数据。

四、服务内容和收费方式

我公司承诺向基金投资人提供以下服务,并有权依据基金投资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修改这些服务项目,更新的服务项目内容可通过我公司网站查询:

(一)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

(二)基金销售业务,包括基金账户开户、基金申(认)购、基金赎回、基金转换(限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定额定投(限开通定投业务的银行卡)、修改基金分红方式等。基金投资人需按每只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最新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我公司最新发布的其它相关公告所约定的费用标准在办理相关业务时缴交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销售服务费除外)。销售服务费以及与基金运作相关的管理费、托管费、证券交易费等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投资人可登陆我公司网站查阅相关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基金公告。

(三)基金网上交易服务。

我公司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持有已开通网上交易的银行卡客户提供基金网上交易服务,包括基金账户开立、账户一般资料变更、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交易撤销、分红方式设置与变更、交易密码修改和查询等服务。投资人可登陆我公司网站,点击“网上交易”,办理各项业务。基金网上交易的费率依据公司相关公告执行。

投资人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的协议与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请投资人慎重选择交易方式,并妥善保管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基金账号、账户密码和证书等身份、交易信息。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交易确认服务。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保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上列明的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交易记录。我公司直销中心根据在我公司直销中心进行交易的投资人的要求提交交易确认单。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历史交易记录查询服务。

我公司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我公司的客户服务部、及我公司网站“我的账户”栏目查询基金历史交易记录。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对账单服务。

依据基金投资人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提供电子或纸质对账单。

(七)基金净值、开户及交易确认短信服务。

基金投资人可通过客服电话和网站,免费订阅基金净值短信服务。投资人进行基金账户开户及交易类业务后,我公司将会免费自动为基金投资人发送确认短信。

(八)基金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

(九)资讯服务。

1、客户服务部电话

投资人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可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

2、网址及客户服务信箱

网址:https://www.dcfund.com.cn

电子信箱:callcenter@dcfund.com.cn

五、投资人办理基金业务流程

 投资人可以通过我公司北京、上海、深圳投资理财中心或网上交易平台办理以下基金业务:

(一)基金账户的开立

(二)登记基金账号

(三)修改基金账户资料(网上直销客户修改关键信息需将有关申请资料传至深圳总部办理)

(四)注销基金账户(仅限亲临投资理财中心办理)

(五)基金认购

(六)基金申购

(七)定期定额申购(仅限持有已开通定投业务银行卡客户)

(八)基金赎回

(九)基金转换

(十)基金转托管

(十一)非交易过户

(十二)冻结与解冻(仅接受司法冻结、解冻,需深圳总部办理)

(十三)基金分红

(十四)申请的受理、撤销与确认

(十五)结算

(十六)查询

具体的业务规则请登录我公司网站“客户服务”栏目中的“交易指南”进行查询,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进行查询,相关业务规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请留意我公司最新公布的业务指南。

六、投诉处理和联系方式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我们产品、服务提出建议或发起投诉:

1. 客服电话

您可拨打大成基金客服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话费),按“9”转人工服务。

2. 在线客服

您可点击大成基金网站页面右侧“在线客服”按钮。

3. 传真

您可发送传真至021-63513900,注明“意见建议”或“投诉”。

4. 电子邮件

您可发送电子邮件至callcenter@dcfund.com.cn,邮件标题注明“意见建议”或“投诉”。

5. 邮寄信函

您可邮寄信函至“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901室大成基金客户服务部(邮编200001)”,信封正面注明“意见建议”或“投诉”。

对于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当日首次回复,不能当日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首次回复。对于非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在顺延的第一个工作日首次回复,不能及时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首次回复。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将是我们不断前进的动力。

6.证券期货投资者投诉纠纷解决指南

当您与上市公司、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发生争议,或者发现上述市场经营主体存在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您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热线、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第三方专业调解机构反映相关情况;也可以采取其他权益救济途径,如调解、仲裁、诉讼等办法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