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期的计算规则

发布时间:2016-10-17

赎回时,按“先进先出”原则确认赎回份额,也就是先买的份额先赎回(招募说明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认购所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从基金成立日开始算起。申购基金的持有期限从基金份额确认日开始算起。
举例:
6月1日认购的新基金,基金于7月1日成立。到8月1日,认购份额的持有时间为31天。
6月1日申购的基金,基金于6月2日确认。到8月1日,申购份额的持有时间为59天。